图片来源于网络,如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
(原标题:重庆,商贷首付不再区分首套、二套房!)
重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不再区分首套、二套房。9月30日,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发文,调整重庆市住房信贷政策。
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,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、二套住房,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%。自2024年9月30日起执行。
此前,重庆首套房贷首付比例为不低于15%,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为不低于25%。
昨日,中国人民银行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,明确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,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、二套住房,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%。
在全国统一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基础上,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派出机构按照因城施策原则,根据辖区各城市政府调控要求,自主确定辖区各城市是否设定差别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,并确定辖区各城市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限。
责编:万健�t
校对:杨舒欣
证券时报各平台所有原创内容,未经书面授权,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。我社保留追究相关行为主体法律责任的权利。